據台灣聯合新聞網報道,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施家榮說,金門海巡隊人員接受檢方訊問時說,追逐的時間很短,當時雙方都以超高速行駛且對方不斷蛇行,海巡隊來不及拿出錄像器材,雙方就不慎發生碰撞,快艇當場翻覆,4名船員落海,當時海巡隊員急著救人,根本忘了錄像。
施家榮說,檢方為還原案發事實,承辦檢察官對海巡隊巡防艇的艇長及駕駛製作證人筆錄,並調閱案發時海巡隊的通報紀錄、海巡隊撥打119的通聯、相關雷達影像等資料。檢察官還會同書記官前往涉案船隻及巡防艇勘查,並製作勘驗筆錄。勘驗巡防艇的結果顯示,確未發現上面有固定的監視錄像器材。
2月14日,福建一艘漁船在金門海域被台方追逐,導致船上4人全部落海,其中2人生還,2人送醫搶救後死亡。遇難者家屬於2月20日在泉州台辦等單位協助下抵達金門,另外2名被扣留的生還船員則在20日下午返回大陸。
此次翻船事件引發大陸方面開展常態化執法巡查行動。2月19日,大陸海警出動6艘執法船緊貼金門的禁止水域巡查,並登上一艘金門觀光船臨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