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關總署2024年1月24日發佈的公告說,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俄羅斯聯邦獸醫和植物檢疫監督局關於中國從俄羅斯輸入豬肉的檢驗檢疫和獸醫衛生要求的規定,即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俄羅斯豬肉(含可食用豬副產品)進口。
根據公告,允許進口的豬肉是指冰鮮或冷凍豬帶骨或剔骨骨骼肌。
允許進口的可食用豬副產品包括:冷凍豬蹄(全蹄)/冷凍豬腳圈、冷凍豬尾、未煉製的豬脂肪(不包括內臟周圍的脂肪)、冷凍豬軟骨、冷凍豬骨、冷凍豬皮。
允許進口的其他可食用豬雜碎包括:來自於口蹄疫非免疫無疫區的冷凍豬頭(包括冷凍豬腦、冷凍豬下顎、冷凍豬舌、冷凍豬耳、冷凍豬鼻、冷凍豬唇)、冷凍豬食管、冷凍豬氣管、冷凍豬喉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