屆時,雙方持普通護照人員可免簽入境對方國家從事旅遊、探親、商務等私人事務,停留不超過30日。入境對方國家從事工作、新聞報道等須事先批准的活動以及擬在對方國家停留超過30日的,須在入境對方國家前辦妥相應簽證。截至目前,中國已與157國締結了涵蓋不同護照種類的互免簽證協定,與44個國家達成簡化簽證手續協定或安排,與包括新加坡、馬爾代夫、哈薩克斯坦等22個國家實現全面互免簽證。此外,還有60多個國家和地區給予中國公民免簽或落地簽便利。中國公民出境便利化程度大幅提升,中國護照“含金量”將越來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