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稱,2005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反分裂國家法》。事實證明,在《反分裂國家法》的指引和保護下,兩岸同胞必將更加深切地體會到血脈相連、休戚與共的民族認同感,也必將在正確道路上共促和平發展、共謀民族復興。
文章指出:“祖國終將統一、也必然統一。這是歷史定論,是大勢所趨、大義所在、民心所向,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無論台灣島內局勢怎樣變化,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基本事實不會改變。”
文章強調,維護中國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反對“台獨”分裂行徑和外部勢力干涉,是中國國家安全機關的神聖職責使命。
文章稱,中方奉勸台灣情治部門,民進黨當局只有一己政黨之私利,完全不顧兩岸同胞利益福祉,更遑論一線情報人員的死活。搭上這輛“末路戰車”,甘當“台獨”分裂勢力的“馬前卒”“急先鋒”,大搞不義之舉,大行忤逆之道,結局只有一個,就是粉身碎骨、身敗名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