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某當天走出釜山蓮堤警察署拘留室時未戴帽子正視現場等待的媒體記者。他在乘坐押送車前被媒體問及“有沒有想要對李在明說的話”時表示,很抱歉讓他操心。被問及“為何在接受逮捕必要性審查前向警方提交辯解書”時,金某回答稱,請看了以後作參考。金某於2日上午10時29分許使用兇器刺傷在釜山視察的李在明,並在現場被警方抓獲。經調查發現,金某去年4月購買兇器,並跟隨李在明行程踩點6次,為犯罪做了周密準備。法院於4日以犯罪情節嚴重且存在逃跑之虞為由批准逮捕金某。警方當天下午將發表此次案件的綜合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