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稱,因多次從台灣地區輸大陸石斑魚中檢出孔雀石綠、結晶紫等禁用藥物,海關總署自2022年6月13日起暫停台灣地區石斑魚輸大陸。經綜合評估台方整改措施,現決定自2023年12月22日起恢復台灣地區石斑魚輸大陸。根據公告,輸大陸石斑魚須來自獲得註冊登記的養殖場。各海關自2023年12月22日起恢復受理台灣地區石斑魚報關,並依法依規實施檢驗檢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