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顯示,被告是“伊斯蘭國”意識形態的追隨者,他與該組織一名成員初步串謀,實施炸毀斯塔夫羅波爾邊疆區政府大樓的恐怖襲擊。他與一名身份不明者一起拍攝了這座建築,“此後他購買了用於製造簡易爆炸裝置的組件”,並將其保存在斯塔夫羅波爾的家中。據悉,由於地區安全局員工的及時介入,他們未能將犯罪圖謀進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