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尼婭·丘特坎法官在命令中表示:“在上訴法院決定是否應該繼續審判期間,繼續審判是沒有意義的。”
她強調,原定於2024年3月4日開始的審判只是暫停,而不是終止。
特朗普此前曾對丘特克12月1日的決定提出上訴,該決定駁回了他要求停止刑事訴訟的申請。法官認為,特朗普試圖說服她,干預2020年選舉的一系列指控對他不適用,這樣的論點是站不住腳的。
特朗普的辯護律師堅持認為,這位前總統2021年向支持者發表講話時享有總統豁免權,因此不能在調查衝擊國會大廈案中受審。然而,法院認為,在這一事件中,特朗普呼籲支持者來到國會大廈是以個人身份行事的。
2021年1月6日,特朗普的支持者襲擊了國會大廈,阻撓國會議事長達數小時。抗議者被迫離開大樓後,國會議員確認喬·拜登在總統選舉中獲勝。隨後,美國數百人被執法部門逮捕,罪名與參與襲擊有關。特朗普被指控犯有“串謀欺騙美國”、“阻礙官方程序”、“串謀阻礙官方程序”和“串謀阻止他人行使憲法權利”四項罪名。這位前總統在法庭上拒不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