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議定書還規定了在確保聯盟國家軍事安全的框架內執行雙邊合作規範性法律文件的規定,使用雙方的區域部隊(武裝力量)程序,以及為作戰、動員和戰鬥訓練聯合活動提供資金。本議定書自通過外交渠道收到關於締約方履行國內程序的最後一份書面通知之日起生效,並在本協定期限內有效。據俄羅斯外交部消息,聯邦會議國際事務委員會的結論中稱,已於2023年7月10日收到白俄羅斯的相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