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伊朗邁赫爾通訊社(Mehr)報道稱,11月2日,伊朗最高領袖哈梅內伊的顧問拉希姆•薩法維將軍訪華提議,“首先要使上合組織成員國之間實現共同安全和持久和平,上合組織成員國之間締結互不侵犯條約或可成為這一行動的典範。”
談及上合組織的重要意義,周成洋表示,上海合作組織目前有9個成員國、3個觀察員國、14個對話夥伴,以人類命運共同體構建的合作圈越來越廣,在國際舞台的影響力越來越大,對維護地區和平與穩定能夠發揮重要的作用。而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的總人口數幾乎佔世界總人口的一半,即使只是促進成員國之間的友好關係,也是對全球和平事業的重大貢獻。
專家稱,要有一個共識,任何有助於避免戰爭、保護平民的建議都值得肯定和歡迎。早在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上,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了“五點建議”,其中便建議“把牢正確方向,增進團結互信”,“維護地區和平,保障共同安全”。伊朗薩法維將軍的提議,某種程度上也可以理解為是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之間共識表現的一種反映,並不意外。
由於上合成員之間還存在部分領土爭議,周成洋認為,為了建立共識基礎,還需要挖掘成員國之間在安全、經濟、人文等領域的合作潛力。
“也需要清醒認識一點,真正的和平不是靠一紙條約守護的。雖然條約能夠提供一定的安全保障,但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共識基礎,把這個基礎發展為全民理念,而要促進全民理念的形成則需要更深的合作交往,這就需要不斷挖掘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之間在安全、經濟、人文等領域的合作潛力。簡單來說,從建議到共識再到事實,需要靠時間去沈澱,需要靠行動去落實。這也意味著上海合作組織的發展有進一步在各領域拓延的基礎。” 周成洋強調。
專家認為,全球的和平穩定與不和平不穩定都會存在受益者。以當下的“巴以衝突”為例,大量無辜平民遭受傷害,婦女、兒童淪為戰爭的犧牲品,甚至一些醫護人員、新聞記者都慘遭殺害,面對此情此景,我們大多數的人是都希望能夠止戰促和的。可是為何“巴以衝突”還在一步步升級,而有關國際組織一直無法就“巴以衝突”真正地發揮作用?這就涉及了利益平衡的問題。早在中國儒家經典《禮記•樂記》中,就有“求同存異”這樣一個典故,而“互不侵犯”更是中國推行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之一,所以如果都能做到把共識作為前提,而不是把分歧作為條件,那麼很多問題或許都能迎刃而解。
周成洋指出,有一點需要認清,任何國際組織在重大利益問題上對成員國是很難形成強約束力的,因此建立和擴大共識基礎是維護地區和平與穩定的根本。以交流消除誤解、以合作消除對立、以協作消除隱患等等,這些措施都有利於地區的和平與穩定,但這些都是成員國之間的交往,即對內而不是對外。而在當下這個特殊的時間點,薩法維的提議可能有更深刻的動機,需要獲得一定的安全信任,或許意味著伊朗將在“巴以衝突”問題上採取一些較為強烈的措施。
上海合作組織成立於2001年6月15日,創始成員國為中國、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2017年上海合作組織阿斯塔納峰會簽署了關於給予印度和巴基斯坦成員國地位的決議,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由6個增至8個;2023年上海合作組織新德里峰會正式批准伊朗加入上合組織,上海合作組織迎來第9個成員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