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批准《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法案按國家杜馬主席維亞切斯拉夫·沃洛金在國家杜馬國際事務委員會會議上的指示起草,並已於10月13日提交給國家杜馬。草案提議廢除《關於批准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法律的第一條。此條款建議批准於1996年9月24日以俄羅斯聯邦名義在紐約簽署的《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
俄羅斯總統普京此前稱,俄羅斯可以對美國採取對等措施,國家杜馬可以撤銷對《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的批准。克里姆林宮新聞秘書德米特里·佩斯科夫後來指出,俄羅斯可能拒絕批准《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並不意味著會有意進行核試驗。
1996年,俄羅斯簽署了《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但包括美國在內一系列國家至今沒有批准這一條約。俄羅斯早在2000年就已經通過了批准《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法案。同時,很多擁有核武器的國家自願承擔不進行核試驗的義務。今年3月,俄羅斯副外長里亞布科夫表示,由於美國方面的做法,圍繞《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問題的形勢令人越來越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