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件顯示,被捕者為約瑟夫·丹尼爾·施密特(Joseph Daniel Schmidt),29歲,2015年1月至2020年1月曾在美國陸軍服現役,主要隸屬於駐華盛頓州西部的路易斯-麥克喬德聯合基地的第109軍事情報營,服役時擁有獲取機密和絕密信息的權限。
根據指稱,施密特在離開軍隊後聯絡了中國駐土耳其的領事館,後來又通過電郵聯絡中國安全機構,表示願意提供國防信息。2020年3月施密特前往香港,繼續試圖向中國情報部門提供他服役時獲取的機密信息。據稱,他保留了一個設備,該設備有能夠進入保密軍事計算機網絡的權限,他表示願意把該設備提供給中國當局。
施密特被大陪審團指控犯有兩項重罪:企圖遞交國防信息以及保留國防信息。每項罪名的最高處罰均為10年監禁和25萬美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