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稱,受害者面臨一系列嚴重的侵權和虐待行為,包括對其安全和安保的威脅。許多人遭受酷刑和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任意拘留、性暴力、強迫勞動和其他侵犯人權的行為。
可靠消息顯示,緬甸全國可能至少有12萬人被迫從事網絡詐騙活動,柬埔寨估計有10萬人左右。老撾、菲律賓和泰國等其他東南亞國家也被確定為販運的主要目的地國或過境國,至少數萬人捲入其中。
報告稱,被誘拐參與網絡詐騙活動的大多是男性,也有婦女和青少年。受害者大多不是販運發生國的公民,許多人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從事專業工作或擁有本科甚至碩士學位,精通計算機和多種語言。
受害者來自各個東盟國家,包括印度尼西亞、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部分來自中國(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南亞,甚至非洲和拉丁美洲。
報告稱,雖然有些東南亞國家已經制定了與打擊網絡詐騙販運相關的法律和政策框架,但是還沒有達到國際標準,無法充分應對這些網絡詐騙的背景和複雜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