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特表示,從許多指標來看,中國是一個領先的人工智能國家,無論是在研究成果的發表、國內的商業化,還是領先的人才方面。因此,我有理由認為,除非所有國家,包括所有主要的人工智能大國,達成基本協議,否則無法在管理未來人工智能的各種標準上達成真正的全球共識。
他同時認為,美國面臨的挑戰和現實是,我們全部的人工智能管理方法的基礎是《人工智能權利法案》和基於權利的人工智能應用方法。在許多方面,在基本層面上,這與中國在其自身背景下考慮利用和應用這些技術是不一致的。
森特稱,因此,我們必須在可以找到共同“護欄”的領域開展工作,可能是圍繞管理原則和承諾的各種風險。但在某些領域,美國將很難與任何專制政府達成協議,在未來如何負責任地使用、部署和管理這些強大的人工智能系統。
美國喬治城大學科技政策小組今年2月發佈的報告顯示,到2021年年底,中國擁有超過1600家人工智能公司,已經成為全球第二大市場,僅次於美國。據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測算,2022年中國人工智能核心產業規模達5080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18%。代表性企業超過4200家,約佔全球16%。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此前表示,中方重視人工智能發展與治理,主張堅持以人為本、智能向善的原則,規範人工智能發展,始終以高度負責任的態度參與全球合作。中方願與國際社會就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加強溝通交流,推動達成普遍參與的國際機制,形成具有廣泛共識的治理框架和標準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