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強調,“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的罪行,沒有國家會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袖手旁觀。香港特區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的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
發言人稱,無論有關國家如何包庇、如何嘗試以各種形式各種手段為潛逃的人開脫,都無法改變涉案人士竄逃外地後,涉嫌繼續實施香港國安法下的罪行,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事實。國安處的行動合情、合理、合法,更是必須。
發言人說,香港國安法的效力範圍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國際慣例和各國各地區通行做法,實屬必要和合法,並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一致,包括英國在內的外國的國家安全法律也有眾多具有域外效力的例子。有關國家的官員和政客冥頑不靈,再次對國安處依法進行的行動指手畫腳,向全世界顯出其雙重標準,以及政治凌駕一切的操作。
發言人重申,特區政府嚴正促請英國認清事實,立刻停止對香港國安法及香港特區落實香港國安法的情況肆意誹謗抹黑,並立刻停止干預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
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會繼續堅定不移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令香港可以穩步邁向由治及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