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稱,香港警方調查顯示,被捕人透過營運公司、社交平台及手機應用程序,從中收取資金,支援竄逃海外人士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被捕人還多次透過相關的社交平台,持續發佈具有煽動意圖的信息,包括涉及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憎恨、支持“香港獨立”的帖文。
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被捕人住所以及辦公地點,並檢獲有關文件及電子通訊工具。被捕人後被扣留調查,警方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提醒市民,“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屬嚴重罪行,可被判處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