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海關總署7月3日晚發佈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有關規定,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經中國國務院批准,決定對鎵、鍺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滿足相關特性的物項,未經許可,不得出口。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路透社報道,荷蘭外交部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對歐洲和荷蘭經濟產生何種後果將取決於中國如何實施。鑒於歐盟在貿易政策方面的權威,主要由歐盟就這些措施向中國提出問題。”
聲明還指出,荷蘭外交部長將就此與歐盟委員會和其他歐盟成員國保持密切聯繫。
針對中國此舉是否為對美日荷半導體設備出口管制的反擊,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7月4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國始終致力於維護全球產供鏈的安全穩定,始終執行公正、合理、非歧視的出口管制措施。中國政府依法對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是國際的通行做法,不針對任何特定的國家。
荷蘭政府6月30日正式宣佈針對先進半導體設備出口的新規,要求相關企業在出口先進產品前必須獲得許可證,新規將於9月1日生效。媒體分析認為,雖然公告中沒有直接提及中國和荷蘭光刻機生產企業阿斯麥(ASML),但相關出口限制是迫於美國政府的壓力。
中國駐荷蘭大使館發言人表示,荷蘭此舉是對出口管制措施的濫用,是對自由貿易和國際經貿規則的嚴重背離,中方對此堅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