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日本大使吳江浩表示,福島核污染水排海事關各國民眾健康、全球海洋環境和國際公共利益,引起國際社會廣泛關切。迄今中方已就福島核污染水處置問題向日方反復表明嚴正立場。
吳江浩稱,“排海缺乏正當性。日方未同周邊鄰國等利益攸關方進行充分協商,單方面作出排海決定,單方面作出對外宣佈,實際上是把排海作為唯一選項強加於各方,但排海並非唯一選項,也不是最安全、最優化的處置方案。”多個方案都被日方置之不理,難道只有排海才是最優方案,顯然不是。
排海將對全球海洋環境和人類健康帶來巨大風險。福島核污染水直接與福島核事故中熔化的反應堆堆芯接觸,包含60多種放射性核素,很多核素目前沒有公認有效的淨化技術,部分長壽命核素可能隨洋流擴散並形成生物富集效應,將額外增加環境中放射性核素總量。
吳江浩指出,強推排海違反國際法義務。根據國際法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規定,日方有保護和保全海洋環境的義務,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其管轄或控制活動不致使其他國家及其環境遭受污染。日方應履行充分協商、評估和監測環境影響等義務,採取預防措施確保危險最小化。作為國際社會負責任成員,日本應切實履行上述國際義務,而不是相反。
另外,IAEA評估報告不能成為日排海“通行證”。日本政府在2021年4月宣佈排海計劃、2022年7月正式批准排海方案,多次宣稱不會推遲排海,這些都遠早於機構工作組完成評估和發佈最終報告,讓國際社會對日方誠意打上重重的問號。IAEA應秉持客觀公正和專業原則,充分尊重採納工作組各方專家的意見,即將公佈的最終報告應該經得起科學與歷史檢驗。
吳江浩認為,日方將福島污染水含氚量同核電站正常排放冷卻水含氚量相提並論,完全是混淆概念,誤導輿論。福島核事故產生的污染水與核電站正常運行排水有本質不同,這是基本科學常識。兩者來源不同,放射性核素種類不同,沒有可比性。
吳江浩稱,日方所謂希望同中方對話磋商缺乏誠意。迄今中方在雙多邊渠道同日方開展交流,反復表達專業部門意見和關切,但日方不顧中方立場,執意按既定時間表推進排海。如果日方將排海作為磋商的前提,一味把排海強加於中方,那這種磋商意義何在?如果日方有誠意進行協商,就應該中止排海計劃,同意討論所有可能的處置方案,允許利益攸關方進行獨立採樣分析,切實解決各方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