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7月3日舉行發佈會表示,香港警方早前已向法庭申請拘捕令,通緝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羅冠聰8人,每人懸賞100萬港元,希望公眾就有關人士或相關案件提供消息。
警方介紹,上述被通緝人士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多次在海外公開集會,鼓吹“港獨”,勾結反華勢力,請求外國對國家和香港特區採取制裁或其他敵對行為。警方已掌握上述其犯罪證據,會全力追究。
警方強調,“香港國安法具有域外效力,符合國際法原則,因此警方有責任依法追究在境外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的人。”
美國國務院揚言,美國譴責香港警方向國際社會懸賞,通緝8名已不在香港居住的民主活動人士。在域外適用北京強加的《國家安全法》是一個危險先例,威脅到全世界人民的人權和基本自由。
發言人米勒還宣稱,美國呼籲香港政府立即撤回懸賞,尊重其他國家的主權,並停止北京強加的《國家安全法》的國際主張。美國將繼續反對中國破壞人權的跨國鎮壓行動。我們支持個人言論自由與和平集會的權利。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3日表示,香港特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而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香港特區政府會依據香港國安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積極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發言人說,危害國家安全是非常嚴重的罪行,特區政府會全力打擊,追究到底。有關8人涉嫌竄逃外地後繼續實施香港國安法下的罪行,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警方有責任依法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將有關涉案人緝捕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