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告,港澳方面,全面恢復實行內地居民赴港澳團隊旅遊簽注“全國通辦”;實施內地居民申辦赴港澳地區探親、工作、學習證件“全國通辦”;調整在澳門就讀的內地學生逗留簽注有效期。
公告還宣佈全面恢復口岸快捷通關。在1月8日恢復毗鄰港澳口岸邊檢快捷通關的基礎上,按照疫情前做法和標準要求,允許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5年有效)、一年多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證的中國公民;持外國護照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外國電子護照及6個月以上外國人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在定期國際航班上工作的中國籍機組人員和可免簽入境或已辦妥1年以上(含)乘務、任職簽證或居留證件的外國籍機組人員可經邊檢快捷通道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