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協定是中國在自貿協定實踐中首次採用負面清單模式作出服務和投資開放承諾。雙方在原升級協定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服務貿易和投資開放承諾水平,新增電信章節,並納入國民待遇、市場准入、透明度、數字經濟等高水平經貿規則。雙方還共同確認服務貿易和投資領域開放措施不回撤,以協定方式承諾彼此“開放的大門越來越大”。該協定是中國對接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擴大對外開放的重要舉措和實際行動,將有力推動中新經貿合作邁上新台階。
2008年,中國與新加坡簽署自由貿易協定。2018年,雙方簽署自貿區升級協定,提升貿易便利化、原產地規則、經濟技術合作、電子商務等領域規則水平。2020年12月,雙方對協定再次升級,啓動後續談判,基於負面清單模式推動雙方服務貿易和投資進一步自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