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這沒有停止過,也永遠不會停止,因為大家都希望為公民伸張正義。我們的做法是,讓一切都在完善法律活動的框架內運作而且不停止。”
列別傑夫舉了與亞太地區國家最高法院合作的例子。
他說:“我們每年或每兩年舉行一次亞太地區國家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會議,這樣的會議於去年年底在香港舉行,非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出席,會議參與者很廣泛——澳大利亞、印度尼西亞和亞太地區其它國家,在那裡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最高法院有著非常密切的合作。”
他還指出,應印尼最高法院的邀請,不久前他聽取了法院報告。
他說:“它在網上舉行,但是有趣的報告,印度尼西亞總統也出席,他表達了他對實現印度尼西亞司法系統有效性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