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稿中稱:“總統簽署了一項‘關於更改刑事責任法典’的法律。文件的主要目的是加強反擊極端主義(恐怖主義)和反國家方面犯罪的行動。”
這項法律規定把官員叛國的刑事責任擴大到所有公職人員。
“第一記者團”報道稱:”同時,官員或者軍人犯下的叛國罪可能使用其他的懲罰手段----死刑。“
對宣傳恐怖主義、損害軍隊、其他部隊和軍事編隊、軍事組織的聲譽和違反保護國家機密要求要追究刑事責任。涉嫌叛國、謀反或者其它奪取國家政權、從事間諜或者情報活動的人的刑拘期限從3天增加至10天。
“第一記者團“報道稱,這項法律同時規定,對那些準備襲擊或破壞有國際保護的機構但又放棄自己的計劃且協助制止上述犯罪的人免除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