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消息,科學技術部仍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將科學技術部的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農村科技進步職責划入農業農村部。將科學技術部的組織擬訂科技促進社會發展規劃和政策職責分別划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生態環境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部門。
將科學技術部的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規劃和政策,指導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科技園區建設,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等職責划入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科學技術部的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職責划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加掛國家外國專家局牌子。
深化財政科技經費分配使用機制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執行和專業機構管理體制,調整科學技術部的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協調管理、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等職責,將科學技術部所屬中國農村技術開發中心划入農業農村部,中國生物技術發展中心划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21世紀議程管理中心、科學技術部高技術研究發展中心划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仍由科學技術部管理。科學技術部不再保留國家外國專家局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