樸京守稱,朝鮮于2009年3月5日和10日分別加入了國際外空條約《關於各國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在內的外層空間活動的原則條約》(外空條約)和《關於登記射入外層空間物體的公約》(登記公約)。
“作為外空條約當事國、登記公約當事國,朝鮮能夠在探索和利用外層空間活動中行使主權國家的權利,我國外層空間活動得到了國際法律保證。”樸京守說。
外空條約規範了關於世界各國普遍地平等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在內的外層空間的原則、把外層空間研究及利用於和平目的的原則、在開發和利用外層空間活動中加強國際合作原則等國際太空法基本原則;登記公約則作為有關外層空間活動的專業部門國際條約,規定關於登記射入外層空間物體的事項。
樸京守指出,外層空間的開發及其利用的必要性越來越突出,因此國際範圍內要通過其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增進人民福祉的活動也隨之更趨活躍。
“朝鮮也作為人造地球衛星製造及發射國,在國家統籌指揮下一直有序落實外層空間開發活動,舉世矚目的成果接連湧現。”樸京守說。
樸京守表示,在實現人造地球衛星多功能化、高性能化且增強其可靠性方面不斷取得新進展,運載火箭用大功率發動機開發項目大獲成功,為能夠發射各種衛星成功入軌提供了堅定保證,而且正在活躍進行把多項太空科技成果應用於農業、水產、氣象觀測、通訊、資源勘查、國土管理和防災救災等多個領域來推動社會主義建設全面發展的工作。這一切成果預示著朝鮮外層空間開發事業的前途無限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