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規定,將俄語作為官方語言使用時,不得使用外國詞彙,標準字典中記錄的俄語中無類似通用詞彙的外國詞彙除外。
該法旨在提高俄語作為全國官方語言的重要性,加強監督公職人員和公民對其規範的遵守。
文件引入了“標準字典”“標準語法”“標準參考書”等概念,將記錄當代俄羅斯文學語言的標準規範。
文件規定了俄語必須作為官方語言使用的一些領域,包括教育,國家和市政信息系統,以及面向商品、工作和服務的消費者的信息。如有外語文本,譯文應保持字體的大小、類型和顏色一致。
將俄語作為官方語言使用時,不得使用不符合現代文學規範的詞彙和表達,如粗言穢語。
俄羅斯國家杜馬文化委員會主席葉連娜·亞姆波利斯卡婭向俄羅斯衛星通訊社表示,到2025年標準語法誕生後,將出現將俄語作為官方語言使用時的外國詞彙替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