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變協調中心指出,若進入醫療機構、長者和康復院捨的人士(住院病人或居住院捨的服務使用者除外)、公共交通工具(的士除外)的司機和乘客,則仍須繼續佩戴口罩;其他室內場所和交通工具,由主管實體根據當時的疫情、場所或交通工具內的空氣流通情況、人員數量和密度、活動性質和持續時間等因素,自行評估及決定是否要求進入場所或乘搭該交通工具的人士佩戴口罩;若要求佩戴口罩,應以適當方式公佈或通知。
而在一些特定情況下,例如舉辦大型聚集活動、托兒所和非高等教育機構出現群集感染,或本澳出現流行高峰期時,主辦單位或主管實體應要求進入有關場所的人員佩戴口罩;而當個人出現發熱、肌痛、咽痛、咳嗽或流涕等流感樣症狀時亦應佩戴口罩;至於3歲或以下嬰幼兒進入任何場所可不必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