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文件說:“從國際法角度來看美國對伊朗單邊制裁的合法性就像其域外實施制裁的合法性一樣令人懷疑。”
聲明補充稱,伊朗被拒絕供應瑞士諾華制藥集團的藥品,以及法國Roquette Frères公司生產的這些藥品的關鍵成分。
該文件援引專家的話稱:“自美國2018年再次對伊朗實施制裁以來,過度執行制裁加劇,這影響了重要藥物的進口……”
聯合國還認為,美國制裁規定中對醫療產品的人道主義豁免“複雜且不明確”。
2015年7月,伊朗與美國、英國、法國、俄羅斯、中國和德國達成旨在解決伊朗核問題的《聯合全面行動計劃》(即伊核協議)。根據協議,伊朗承諾限制其核計劃,以換取國際社會解除對伊制裁。2018年5月,美國宣佈單方面退出伊核協議並分階段全面恢復對伊朗制裁,包括針對與伊朗開展業務的國家的次級制裁。一年後,伊朗要求伊核協議其他締約方履行協議義務,否則將分階段削減履行伊核協議規定的義務。伊朗已先後停止履行有關核研究、離心機和濃縮鈾丰度方面的義務,但稱所這些措施均是可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