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禁運將不適用於把另一國的石油產品與俄羅斯石油產品混合的情況。
文章指出:“如果俄羅斯石油產品在第三國加工,與另一國生產的石油產品混合,那麼‘這樣的’俄羅斯的石油產品就不再被視為俄羅斯產品,價格限制也就不再適用。”
西方國家的石油制裁2022年12月5日生效,歐盟不再接收俄羅斯海路輸送的石油,而G7、澳大利亞和歐盟國家對海上運輸的石油價格實施每桶60美元限價,禁止運輸高於此價格的石油並不得提供保險服務。俄羅斯則規定,從2023年2月1日起,如果合同直接或間接規定使用限定極限價格的機制,那麼就禁止向外國人供應石油。石油產品供應禁令的日期將由俄政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