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梅紐克表示,將對判決提起上訴。根據偵查部門消息,在出任市長前,古梅紐克曾擔任國家預算機構“邊疆區政府經濟管理局”主任,他從自己的熟人即幾家建築公司的經理那裡受賄690萬盧布。據偵查委員會消息,在擔任市長時,他還從那位熟人那裡獲得3120萬盧布,其是市政預算機構“公墓”殯儀館代表的中間人,以便在提供殯儀服務時進行庇護和縱容。前市長否認了這一指控,並稱這是誹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