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在白俄羅斯國家法律網站上公佈的法律文件稱,扣押財產的依據是法人和(或)自然人對白俄羅斯採取不友好的行動。有關必須通過扣押財產採取報復措施的決定由白俄羅斯部長理事會做出。決定後,白俄羅斯國家資產委員會向明斯克市經濟法庭提出上訴,申請扣押財產。該法律將在正式公佈十天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