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報道,2022年9月23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受賄、操縱證券市場、非法持有槍支一案,對被告人孫力軍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以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對孫力軍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