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總檢察長辦公室查明,被告唐納德·特朗普、特朗普集團有限責任公司(Trump Organization LLC),以及特朗普集團有限公司(Trump Organization, Inc.,以及其它被點名的特朗普集團的各個組織),艾倫·韋塞爾伯格(Allen Weiselberg)以及與特朗普本人及其各公司有關的其他自然人和法人,下稱‘被告’,涉嫌在起草特朗普財務狀況年度報告時進行多起欺詐和提供虛假信息的行為……涉案時間至少從2011年到2021年。”州總檢察長的訴狀中寫道。
按照訴狀,這種欺詐和提供虛假信息的行為“極大提升了特朗普的個人資本。有鑒於此,總檢察長要求“著手返還每個被告因欺詐做法所得的所有金融收益,其中包括因多次經常欺詐行為而從貸款機構和保險機構所獲得的所有金融收益,其總額有待法庭確定,但估計在2.5億美元左右,再加上在作出裁決前的利息”。
詹姆斯總檢察長表示,她還要求法院禁止特朗普及其子女參與或領導紐約公司或集團,禁止未來5年內在該州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她還請求法院禁止特朗普及其關聯公司即特朗普集團未來5年內在紐約州購置不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