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二早些時候,舉行了對拉扎克對法院一審判決並確認該判決的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上訴的庭審。
由被任命審理上訴的五名首席法官組成的最高司法委員會維持原判和上訴法院作出的12 年有期徒刑以及巨額罰款的判決。這就是納吉布•拉扎克案的最終判決,不得進一步上訴。
拉扎克因涉及7項罪名被判處12年徒刑,其中一項是濫用職權和挪用4200萬馬幣(按現行匯率計算為936萬美元)。而這只是國家基金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1MDB)一系列數十億美元腐敗案中的一個。
1MDB盜竊案由10多個國家的執法機構調查,這是馬來西亞歷史上最大的政治醜聞,導致自英國獨立以來,統治該國的政府聯盟在2018年的大選中史上首次失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