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管理辦法》,未能實時共享的,應通過行業平台及時錄入上傳網約車平台公司、車輛、駕駛員相關許可信息,原則上每周至少更新一次。
網約車平台公司在取得相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後,應自次日零時起向行業平台傳輸網約車平台公司、車輛、駕駛員等基礎靜態數據以及訂單信息、經營信息、定位信息、服務質量信息等動態數據。
網約車平台公司應加強對數據信息的規範化管理,所傳輸的網約車運營服務相關數據,應直接接入行業平台,不得通過第三方平台或系統傳輸。
行業平台所接收的運營信息數據,保存期限不少於2年。此外,負責行業平台運行維護的單位不得擅自對外提供、加工使用有關數據信息。
據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台統計,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國共有277家網約車平台公司取得網約車平台經營許可;各地共發放網約車駕駛員證453萬本、車輛運輸證183.7萬本。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台6月份共收到訂單信息63568.5萬單,環比上升20.7%。
7月21日,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處人民幣80.26億元罰款,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CEO程維、總裁柳青各處人民幣10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