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監管機構發佈關於個人信息出境的新規草案

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6月30日發佈消息稱,正在就《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規定》,徵求公眾意見。
Sputnik
新規草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制定。根據這份草案,個人信息處理者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前,應當事前開展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重點評估的內容包括:個人信息處理者和境外接收方處理個人信息的目的、範圍、方式等的合法性、正當性、必要性。在標準合同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省級網信部門備案。
草案還涵蓋了國內個人信息處理者與境外接收方處理個人信息的方法。此外,標準合同應該包括個人信息處理者和境外接收方的基本信息,個人信息出境的目的、範圍、類型、敏感程度,個人信息處理者和境外接收方保護個人信息的責任與義務等六項內容。
中國《個人信息保護法》正式施行
近年來,中國一直強調將個人數據轉移到海外會給國家安全帶來風險。去年7月,中國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對“滴滴出行”“運滿滿”“貨車幫”“BOSS直聘”實施網絡安全審查。審查期間,以上APP都停止新用戶註冊。
今年6月29日,中國監管部門恢復在線招聘平台“BOSS直聘”和滿幫(Full Truck)旗下的兩個物流APP“運滿滿”、“貨車幫”的新用戶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