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市中心分隔最高法院和國會大廈的街道上,聚集了生育自由權的許多支持者和反對者,但反對者明顯處於少數。
衝突不僅限於口頭,當出現暴力威脅時,警察就將他們翻開。
抗議者們打著各種標語,比如“我的身體——我的選擇”、“打倒最高法院”、“我是女人,想要不少於槍支的權利”,甚至“我喜歡墮胎”。
保守黨控制的最高法院推翻了1973年“羅訴韋德案”的判例,以此取消了憲法對墮胎權的保護,並允許美國各州自行管理這一領域。50個州中的近一半計劃在其境內禁止或大幅限制墮胎。
在此之前,美國當局不允許在懷孕的前三個月進行終止妊娠干預,而在中間三個月只允許出於保護母親健康的目的做出行政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