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刑法》嚴懲侮辱罪應對網暴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嚴懲“侮辱罪”的日本《刑法》修正案13日在參院全體會議上以多數贊成獲得通過,正式成為法律。新法把“侮辱罪”列為現行有期徒刑和罰金刑對象,整治網上誹謗中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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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稱,2020年女子職業摔跤選手木村花(當時22歲)因在社交網站(SNS)遭中傷而自殺,引發了修改法律的廣泛討論。在國會,如何平衡《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成為論點。
在野的立憲民主黨等持反對意見,理由是這可能扼殺對政治家及公務員的正當批評。根據朝野政黨達成的協議,新法中加入了在施行3年後驗證言論自由是否受到不當制約的探討條款附則。
此外,針對有意見指出以涉嫌侮辱當場逮捕會變得容易,法務省和警察廳公佈見解稱“實際上沒有設想”當場逮捕。
侮辱罪的對象為公然貶低他人的行為,在不出示具體事實這一點上有別於損害名譽罪。現行的法定刑為“拘留(不滿30天)或罰款(不滿1萬日元、約合人民幣500元)”。修正案中增加了“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監禁或30萬日元以下罰金”。公訴時效從一年延長至三年。
據報道,法律將於近期頒布,20天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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