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政府在聲明中指出,1997年,瑞士與北約簽署了信息安全協議,但是,因數據流量增加,有必要“明確該對話條件,保障對機密信息的相互保護。按照協議,雙方可以交換機密信息或者根據國際規則訪問機密信息。該協議還使瑞士公司可以競標北約發佈的、帶有機密內容的合同。瑞士政府表示,以此為基礎,雙方能夠就包括網絡在內的安全領域相關問題交換信息和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