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時間以來,網絡直播亂象、青少年沈迷遊戲等問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通知稱,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和網絡直播、網絡遊戲等相關管理規定,嚴禁網絡視聽平台傳播違規遊戲。網絡影視劇、網絡綜藝、網絡直播、短視頻等各類網絡視聽節目均不得直播未經主管部門批准的網絡遊戲,不得通過直播間等形式為各類平台的違規遊戲內容進行引流。
此外,各平台應引導主播與用戶文明互動、理性表達、合理消費,共同維護文明健康的網絡視聽生態環境。網絡主播應堅持健康的格調品味,自覺擯棄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級趣味,自覺反對流量至上、畸形審美、“飯圈”亂象、拜金主義等不良現象,自覺抵制有損網絡文明、有悖網絡道德、有害網絡和諧的行為。
通知還要求督促網絡直播平台建立並實行未成年人保護機制。指導督促各遊戲直播平台或開展遊戲直播的網絡平台設立未成年人防沈迷機制、採取有效手段確保“青少年模式”發揮實際效用,落實實名制要求,禁止未成年人充值打賞,並為未成年人打賞返還建立專門處置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