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表示,對於已在韓完成學業的留學生、持短期簽證(最多停留90天)等須在期限內出境的合法居留者,允許其申請變更臨時居留資格,延長簽證期限以在韓居留和就業。對於簽證過期者,將允許其在局勢穩定後自行離境,不會強制出境。法務部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在韓居留期滿的烏克蘭人共有538人。據悉,在韓居留的烏克蘭人中,2390人是持訪問就業(H-2)、訪問同居(F-1)、在外同胞(F-4)簽證入境的韓裔人士。在此之前,法務部去年也分別於緬甸軍事政變和塔利班控制阿富汗之際採取了類似的人道主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