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文斌在回答記者相關提問時說,“正如我們此前多次強調的,中方按照20國集團的共識,全面落實G20暫緩最貧困國家債務償付倡議,在G20成員當中緩債金額是最大的。不僅如此,中方有關非官方的金融機構也參照了緩債倡議條款,以可比方式採取緩債行動,這在G20國家當中並不多見。中方還同有關成員一道,在債務處理共同框架內,開展了對部分國家的個案債務處理。我們採取的這些舉措為緩解相關國家的債務負擔發揮了積極作用。”
發言人同時指出,發展中國家債務問題由來已久,本質上是發展問題,主要經濟體宏觀經濟措施也對發展中國家的債務問題帶來了影響。他說,根據有關國際權威機構的披露,在這些重債窮國的債務結構當中,多邊開發銀行和以發達國家商業機構為主的私人債權人佔了很大的部分。比如說在非洲國家的整體外債的構成當中,多邊金融機構和商業債權人所持債務佔比就超過了3/4,他們的債權是造成這些國家債務負擔的重要原因,在幫助發展中國家減輕債務負擔上負有更大的責任。
汪文斌表示,中方呼籲這些機構也為緩解發展中國家的債務負擔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