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處官員表示:“烏克蘭武裝團體嚴重違反停火制度,使用了根據明斯克協議應該被運走的武器。”據他表示,自莫斯科時間2月17日5時30分(北京時間10時30分)起,烏克蘭武裝力量使用迫擊炮、火箭筒和大口徑機槍針對“盧甘斯克人民共和國”領土進行了四次開火,莫斯科時間5時57分(北京時間10時57分)使用迫擊炮開火,射擊了15分鐘。據代表處消息,2月16日沒有記錄到針對該共和國領土的襲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