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應美國要求,泰國首都曼谷法院批准逮捕布特。他被指控向美國認定的恐怖組織“哥倫比亞革命武裝力量”非法供應武器。2010年,布特被引渡到美國。2012年4月,布特被判處25年監禁和1500萬美元罰款。
濟蘇說:“如果不發生意外,根據判決條款,維克托應當提前出獄,大約過六年多點兒。但對囚犯來說太長了,更何況維克托已經在監獄里呆了14年。”
他解釋說,對布特的判決條款,未限制其獲得分數或“好日子”(good days,提前釋放的天數),這可以在美國聯邦監獄系統中通過良好行為獲得。
濟蘇總結說,美國政府想讓維克托坐牢盡可能久的願望現在開始逐漸減弱,因為他已經應當提前出獄。
濟蘇解釋說:“他被判處25年監禁,實際上,維克托將在獄中服刑21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