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月13日立陶宛流血事件遇害者的親屬向戈爾巴喬夫提起訴訟

1991年1月13日維爾紐斯流血事件中四名死者的親屬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追究前蘇聯總統米哈伊爾·戈爾巴喬夫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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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遇難者的兒子、訴訟組織者羅伯塔斯·波維萊蒂斯向15min.lt 門戶網站表示:“刑事訴訟結束了,其中一些謀殺案的組織者和實施者已被定罪,這是非常重要的,但對最高級別領導人的責任審判還不夠。”
訴訟指出,戈爾巴喬夫作為蘇聯武裝部隊的司令,1月11日至13日沒有採取措施以制止“軍隊罪行”。
該網站指出:“立陶宛司法部宣佈,俄羅斯拒絕了立陶宛提出的就‘1月13日事件’審問米哈伊爾·戈爾巴喬夫的請求。”。
1990年3月11日,立陶宛最高蘇維埃宣佈從蘇聯獨立,恢復立陶宛共和國。1991年1月,立陶宛境內開始了未經批准的抗議活動,蘇聯特種部隊的士兵被調到立陶宛共和國。1月13日夜間,一列蘇軍裝甲車駛向維爾紐斯市中心。電視台附近的衝突造成14人死亡,600多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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