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集團表示,此次印度有關部門要求小米補繳的是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間與特許權使用費相關的進口環節稅金,與小米近期業務無關,且該官方聲明並非最終結果。
小米集團指出,此次的稅務問題,根源是各方對進口商品的價格認定存在分歧。對包括專利許可費在內的特許權使用費是否應該計入進口商品的價格,這在各國都是一個複雜的技術性難題。 對這一問題,小米也會繼續和印度有關部門進行溝通。
1月5日消息,印度財政部聲明稱,已經向小米科技印度私人有限公司(Xiaomi Technology India Pvt.)發出三份述因通知,向該公司追繳65.3億盧比(8800萬美元)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