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國家安全”:立陶宛政府命令國有鐵路公司不得與中資持有企業簽約

立陶宛總理髮言人對波羅的海通訊社(BNS)表示,立陶宛政府週三以“國家安全利益”為由,命令國有鐵路公司不得與一家中資擁有的西班牙橋梁建造商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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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路透社報道,立陶宛國有鐵路公司去年表示,已要求政府對相關合同進行審查。此前,在西班牙註冊的Puentes y Calzadas Infraestructuras(橋梁和道路基礎設施)公司以6250萬歐元(約合4.507億人民幣)的最低報價,贏得了一項橋梁建設招標。
根據官網消息,中國路橋工程有限公司為這家西班牙公司的母公司。立陶宛鐵路公司稱,“與中國的聯繫”是這項合同面臨的風險之一。
中國外交部:立陶宛選擇用老百姓的錢包為政府的錯誤買單
2021年11月18日,立陶宛不顧中方嚴正抗議和反復交涉,允許台灣當局設立“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中國外交部隨後發表聲明表示,此舉公然在國際上製造“一中一台”,背棄立方在兩國建交公報中所作政治承諾,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粗暴干涉中國內政。中方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嚴正抗議,決定將中立兩國外交關係降為代辦級。
立陶宛總統瑙塞達1月4日表示,立陶宛政府決定讓台當局以“台灣”名義開設“駐立陶宛代表處”是個錯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對此回應稱,立陶宛認識到錯誤是正確的一步,但更重要的是採取行動,糾正製造“一中一台”的錯誤情境,回到一個中國原則的軌道上來。
與此同時,台灣駐立陶宛代表黃鈞耀5日表示,台灣將成立2億美元的基金會用於投資立陶宛的工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