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絡監管部門要求對影響輿論的APP進行安全審查

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5日發佈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中指出,具有影響輿論屬性的應用程序應當進行安全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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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意見稿中指出,應用程序提供者上線具有輿論屬性或者社會動員能力的新技術、新應用、新功能,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估。 徵求意見稿強調稱,應用程序提供者和應用程序分發平台應當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發展積極健康的網絡文化,維護清朗網絡空間,豐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促進社會文明進步。
針對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應用程序,公開徵求意見提出,應用程序提供者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禁止未經許可或者超越許可範圍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活動。提供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依法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或者取得相關許可的,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或者取得相關許可後方可提供服務。
1月4日,網信辦還發佈了新的《網絡安全審查辦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其中針對算法服務特別要求,建立完善人工干預和用戶自主選擇機制,在重點環節積極呈現符合主流價值導向的信息。 此外,規範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不得生成合成虛假新聞信息或者傳播非國家規定範圍內的單位發佈的新聞信息;不得利用算法實施影響網絡輿論、規避監督管理以及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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