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議未經投票獲得通過。文件的共同發起方有多國,其中包括澳大利亞、英國、法國、德國、韓國、日本、南非等。決議說,聯合國大會認為有必要“防止將信息資源或技術用於犯罪或恐怖主義目的”。根據決議,聯合國大會強調稱,為了所有國家利益,應促進將信息通信技術用於和平目的並防止其使用造成衝突發生。發起方提到,一些國家正提升在軍事目的信息通信技術領域的潛力,“信息通信技術用於國家間的未來衝突正變得更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