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市人民政府新聞辦消息,11月25日,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三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即日起正式施行。
《決定》完善了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生育假由原來的30天延長到60天,另外,首次增設了夫妻雙方的“帶薪育兒假”。根據法律規定,女性生育享受98天產假。這也就意味著,上海女職工的產假與生育假相加,生育期間,可有158天假期。
關於育兒假,《決定》明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滿三週歲之前,雙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兒假各五天。育兒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此外,鼓勵用人單位採取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養育。
關於育兒假,《決定》明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滿三週歲之前,雙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兒假各五天。育兒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此外,鼓勵用人單位採取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養育。
今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為進一步優化生育政策,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即三孩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據中國國家統計局近日發佈的《中國統計年鑒 2021》顯示,2020年中國人口出生率為8.52‰,首次跌破10‰,創下了1978年來的新低。